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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肉禽及国家允许使用、禁止使用的兽药、添加剂名单

发布时间:2010-8-17 14:45:14  点击数:7364

  一、出口禽肉允许使用的兽药

  青霉素、庆大、卡娜、丁胺卡娜霉素、新霉素、土霉素、金霉素、四环素、盐霉素、莫能霉素、粘杆菌素、阿莫西林、氨苄西林、诺氟、恩诺沙星、红霉素、氢溴酸常山酮、拉沙洛菌素、林可霉素、壮观霉素、安普霉素、达氟沙星、越霉素、强力霉素、潮霉素B、乙氧酰胺苯甲酯、马杜霉素、新生霉素、赛杜霉素钠、复方磺胺嘧啶、磺胺二甲嘧啶、磺胺2-,6二甲氧嘧啶。

  我国生产A级绿色禽产品允许使用的兽药;地克利珠、林可霉素、红霉素、新霉素、大观霉素、泰乐菌素。

  我国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允许使用的兽药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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